甲午中日戰(zhàn)爭:“門戶開放”政策
來源:東北網(wǎng)教育頻道 2009-09-11 09:51:09
1898年,美國正在進行與西班牙爭奪菲律賓的戰(zhàn)爭,未能參與對中國海灣港口和“勢力范圍”的爭奪。1899年9月和11月,美國政府先向英、德、俄三國,接著又向法、日、意各國提出所謂在華“門戶開放”、貿易機會均等的照會。美國承認各國在華“勢力范圍”和它們已經(jīng)得到的路礦等特權,同時要求列強在租借地和“勢力范圍”內,對任何條約口岸或任何既得利益不加干涉;對各國貨物,一律由中國政府按照現(xiàn)行稅率征收關稅;在征收港口稅、鐵路運費方面,對別國船只、貨物不實行差別待遇。當時,美國的工業(yè)正在迅猛發(fā)展,工業(yè)總產值以及鋼鐵、電力等許多主要方面的生產已經(jīng)超過英、德、法各國而居世界首位。“門戶開放”政策,是要列強開放在華租借地和“勢力范圍”,使美國享有均等的貿易機會,以免因“排它性待遇”而遭到損害。英國對美國的倡議表示有條件地贊同,俄國的答復故意含糊其辭,但不公然反對,其他國家則根據(jù)各自的情況作了相應的表示。美國利用其中的外交辭令,于1900年3月宣布它所提出的主張已為各國所接受。這樣,帝國主義列強在中國經(jīng)過幾年空前尖銳復雜的大爭奪之后,終于在美國“門戶開放”政策的基礎上暫時取得表面上的一致,在一定程度上建立起侵華的聯(lián)合陣線。